100多国强制要求我国销毁!中国反对签字,是何种武器这么恐怖呢

admin 2025-10-27 00:02 新闻动态 111

在当今国际社会,武器的破坏力与战略影响力始终是各国关注的核心议题。每当提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绝大多数人首先联想到的往往是核武器这类极具威慑力的装备。

然而,有一种武器虽未像核弹那样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却在近些年引发了一场波及全球的外交争议,甚至促使上百个国家联合呼吁对其进行销毁 —— 这种武器便是集束弹药。2008 年 5 月 28 日,超过 100 个国家共同提出销毁集束弹药的倡议,该武器也随之被纳入国际禁用武器的讨论范畴。但令人疑惑的是,中国却明确拒绝在相关禁用协议上签字。究竟是什么样的武器,能引发如此巨大的争议?中国的拒绝背后又蕴含着怎样的考量?

一、集束弹药的定义、原理与发展历程

1. 何为集束弹药?

从名称上不难理解,集束弹药是一种特殊的武器系统,其核心特征是在一个母弹体内装载多枚子弹药。这种武器的作战原理类似于 “天女散花”:当母弹被通过飞机投射、火炮发射或导弹运载等方式送达目标区域上空后,会自动释放出数十枚甚至数百枚小型炸弹。这些子弹药会在落地前形成大范围覆盖,进而对目标区域内的人员、作战车辆或基础设施实施密集打击。

根据国际红十字会与《集束弹药公约》给出的定义,集束弹药通常由航空器、身管火炮或导弹作为投射载体,单枚子弹药的重量普遍在 20 公斤以下,且具备撞击目标后自动引爆的功能。正是由于 “一弹含多子” 的独特构造,集束弹药也被通俗地称为 “子母弹”。

2. 集束弹药的优势与技术演进

与传统炮弹相比,集束弹药最显著的优势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杀伤效率高,二是攻击范围广。传统炮弹需要精准命中目标才能发挥作用,而集束弹药依靠子弹药的大面积散布,即便部分子弹药未能命中特定目标,仍能对区域内的敌方力量形成有效压制,尤其适合打击分散部署的步兵部队或移动中的作战单位。

集束弹药的设计理念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就已初步形成。1940 年,纳粹德国研发的 SD-2 反步兵炸弹,被认为是集束弹药的早期雏形。当时德军研发这种武器的初衷,是为了应对盟军采用的散兵作战阵型 —— 尽管 SD-2 反步兵炸弹的技术相对简陋,但已展现出集束弹药的核心作战思路。二战结束后,世界各国纷纷以德国的技术为基础,对集束弹药展开深入研发。其中,美国与苏联两大军事阵营更是将集束弹药列为常规武器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投入大量资源推动其技术升级。

到了 20 世纪 60 至 70 年代,集束弹药在越南战争中迎来大规模实战应用,成为美军 “滚雷行动” 中的关键武器之一。据相关数据统计,美军在越南、老挝和柬埔寨三个国家投下了数百万枚集束炸弹。直至今日,老挝境内仍有大量未引爆的子弹药遗留在田间地头,这些 “隐形杀手” 频繁引发平民伤亡事件,成为当地社会发展的一大隐患。

从最初的简单反步兵炸弹,到如今具备制导功能的智能化集束弹药系统,集束弹药的技术演进既体现了军事科技的进步,也凸显了军事发展的两面性 —— 一方面,各国追求更强大的战术打击能力;另一方面,这种武器带来的伦理争议始终难以平息。

二、集束弹药的战场应用:从东南亚到东欧的人道主义阴影

集束弹药之所以被贴上 “恐怖武器” 的标签,与其在多次战争冲突中的实际表现密切相关。回顾历史,多个国家曾在战场上使用集束弹药,其中美国在东南亚地区的军事行动,给当地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

1. 东南亚战场的惨痛记忆

1965 年至 1973 年期间,美军在柬埔寨境内投放了超过 23 万枚集束炸弹,覆盖区域涉及 11 万多个地点;在越南战场,仅 “滚雷行动” 一项军事行动,美军就投下了百万吨级的弹药,其中集束弹药对平民居住区造成的无差别破坏,成为越南战争史上备受谴责的内容之一。

国际组织发布的报告显示,老挝因集束弹药污染问题,有 17 个省份长期受到影响,民间组织开展的排雷工作持续数十年,至今仍未彻底解决未爆弹隐患。

2. 近现代战争中的持续使用

时间推移至近现代,集束弹药的身影并未从战场上消失。1991 年海湾战争期间,美军及其盟友共使用了约 6.1 万枚集束炸弹,散布的子弹药数量高达 2000 万颗;2003 年伊拉克战争中,美英联军再次投放了近 1.3 万枚集束弹药。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战争结束后遗留的未爆弹,成为威胁平民生命安全的 “隐形杀手”。例如在阿富汗,美国在 2001 年至 2002 年期间投下的集束炸弹,至今仍偶尔发生爆炸事件,当地儿童在田间玩耍时都面临着触雷的风险。这种 “战后之战” 的残酷现实,让集束弹药背负了 “代际危害武器” 的恶名。

3. 俄乌冲突与近期争议

近年来,集束弹药在俄乌冲突中再度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2023 年,有消息称俄罗斯使用 RBK-500 型集束炸弹对乌克兰军队阵地实施大规模空袭;与此同时,乌克兰也获得了西方国家援助的集束弹药,并用于反击行动。由于俄罗斯与乌克兰均未签署《集束弹药公约》,这类武器在俄乌战场上的使用未受到任何约束。

乌克兰军队士兵曾表示,集束弹药的打击效率极高,但效率背后隐藏着平民区遭殃的风险 —— 子弹药的覆盖范围广泛,难以精准区分军事目标与民用设施。不过,对于使用集束弹药的相关消息,俄罗斯方面当时并未作出回应。

2025 年 7 月,泰国军队在柬埔寨边境地区使用集束弹药的新闻再次引发国际社会关注,柬埔寨官方明确谴责泰国此举 “无视人类生命安全”。由此可见,集束弹药带来的阴影已从历史延伸至当下,其造成的问题不仅限于战时的瞬时杀伤,更在于长期的社会代价。当国际社会逐渐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时,一场围绕限制与禁止集束弹药的全球行动便正式拉开了序幕。

三、国际军控博弈:《集束弹药公约》与中国的立场

面对集束弹药引发的人道主义危机,国际社会开始携手推动相关军控行动。2008 年,由 111 个国家共同起草的《集束弹药公约》在爱尔兰正式签署,该公约的核心要求十分明确:缔约国需承诺不再研发、使用、储存集束弹药,同时必须销毁现有的集束弹药库存。

这一公约被视为全球军控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截至 2025 年,已有 123 个国家加入该公约。然而,全球主要的集束弹药拥有国,如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均未在公约上签字。这种 “核心国家缺位” 的现象并非偶然,而是源于复杂的国际安全局势与各国的战略考量。

1. 中国未签署公约的核心原因

中国未签署《集束弹药公约》的立场,需要从现实政治环境与国家自卫需求两个维度进行理解。从技术发展历程来看,中国直到 20 世纪 80 年代才掌握集束弹药的研发技术,远晚于美国和俄罗斯,且集束弹药的库存量相对有限。

中国政府一贯强调,本国拥有的集束弹药仅用于自卫目的,绝不会主动用于攻击行动。在中方看来,当前国际形势动荡不安,地区冲突频发,在没有获得全球范围内对等承诺的情况下,单方面放弃具有威慑作用的武器,可能会削弱国家的国防能力。正如中国官方表述的那样:“若所有集束弹药拥有国能够一致同意销毁此类武器,中国愿意积极支持相关行动;但在大国之间尚未达成共识之前,保留必要的自卫工具是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合理选择。”

2. 中美俄的相似立场与公约漏洞

中国的这一立场与美国、俄罗斯存在相似之处。美国虽然未签署《集束弹药公约》,却在乌克兰危机中向乌克兰提供集束弹药;俄罗斯则一边批评乌克兰使用集束弹药,一边保留自身的集束弹药储备。

此外,《集束弹药公约》本身存在执行漏洞 —— 公约并未完全禁止所有类型的集束弹药,部分经过技术改进的集束弹药被排除在禁用范围之外。中国近年来也在推进集束弹药的技术升级,例如研发 PBK-500U 型号的智能集束弹药,该型号具备目标识别与延迟引爆功能,其设计初衷是降低对平民的误伤风险。

尽管技术升级的目的是减少人道主义危害,但国际社会仍担忧这可能导致集束弹药的扩散。中国主张,应通过制定技术规范而非全面禁运的方式,平衡军事需求与伦理约束。因此,中国拒绝签署《集束弹药公约》,可视为一种基于国家安全考量的审慎防御策略 —— 在未获得全球所有集束弹药拥有国对等承诺的前提下,保持一定的威慑能力符合国家利益。

3. 中国的国际责任担当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虽然未签署《集束弹药公约》,但多次参与国际排雷援助行动,例如协助柬埔寨等国家清理战争遗留的未爆弹,充分体现了负责任的大国态度。在集束弹药相关的国际博弈中,中国始终面临着主权安全与人道主义原则的权衡,其立场本质上是在复杂的国际局势中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体现。

四、结语:武器争议背后的和平思考

集束弹药无疑是一种争议巨大的武器:它具备高效的打击能力,却也带来了残忍的人道主义后果;它被上百个国家联名要求禁止,却仍被多个大国保留在武器库中。中国拒绝签署《集束弹药公约》,并非漠视人道主义原则,而是基于现实安全局势的理性权衡。在纷繁复杂的国际棋局中,国家自卫权与全球责任之间,需要的是平衡而非单方面让步。

事实上,无论武器的技术多么先进,真正的胜利永远不应该建立在平民的痛苦之上。中国始终倡导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也愿意在公平、对等的前提下参与国际军控合作。或许有一天,当所有国家都愿意放下对绝对军事优势的执念,集束弹药这类具有巨大人道主义风险的武器,才会真正退出历史舞台。而那一天的到来,需要的是全球各国的共识,而非单方面的压制。毕竟,真正可怕的从来不是武器本身,而是使用武器的人所秉持的立场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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